江油市新安镇青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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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公司已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市**镇青禾育肥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市**镇青禾育肥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投资规模:1200万元
建设地点:**市**镇保宁村4组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个体工商户)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市**镇保宁村4****点击查看养殖场建设,**4栋育肥舍,配套购买刮粪机、自动料线、节水饮水器、降温装置等设备,**雨污管网、粪污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外购商品仔猪进行育肥,达到存栏4800头/年,年出栏9600头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个体工商户)
联系地址:**市**镇保宁村4组
联系方式:李女士136****点击查看8605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编:62170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叁****点击查看公司杨工028-****点击查看084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
2.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