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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牡采让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招标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9号)等有关规定,受****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点击查看对**省**五林油页岩矿采矿权“采加一体化”出让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人/出让人/招标人
委托出让人名称:****点击查看**厅
出让人名称:****点击查看政府
出让人场所:**市**区**街12号
共同招标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网
场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省****点击查看岗区长江路130号-6)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五林油页岩矿采矿权“采加一体化”招标出让项目
开采矿种:油页岩
地理位置:**市**区五林镇西北侧0.5千米处。
**面积:5.3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点击查看487.350,****点击查看1009.019
2 ,****点击查看479.028,****点击查看1023.099
3 ,****点击查看486.134,****点击查看1059.093
4 ,****点击查看501.041,****点击查看1114.951
5 ,****点击查看522.410,****点击查看1138.929
6 ,****点击查看537.984,****点击查看1131.569
7 ,****点击查看566.445,****点击查看1097.112
8 ,****点击查看557.071,****点击查看1138.153
9 ,****点击查看669.488,****点击查看1428.559
10,****点击查看658.831,****点击查看1479.366
11,****点击查看355.200,****点击查看2009.434
12,****点击查看993.947,****点击查看2022.543
13,****点击查看448.134,****点击查看1340.768
14,****点击查看517.013,****点击查看1326.921
15,****点击查看570.563,****点击查看1311.561
16,****点击查看644.715,****点击查看1284.127
17,****点击查看664.419,****点击查看1266.545
18,****点击查看633.724,****点击查看1195.566
19,****点击查看560.860,****点击查看1225.109
20,****点击查看486.382,****点击查看1255.107
21,****点击查看322.702,****点击查看1118.608
22,****点击查看078.568,****点击查看1157.698
23,****点击查看648.892,****点击查看0923.159
24,****点击查看268.042,****点击查看1040.428
25,****点击查看447.846,****点击查看1693.874
26,****点击查看631.674,****点击查看1175.817
27,****点击查看610.716,****点击查看1144.633
28,****点击查看601.092,****点击查看1149.724
29,****点击查看595.804,****点击查看1152.521
30,****点击查看585.729,****点击查看1135.431
31,****点击查看584.211,****点击查看1132.856
32,****点击查看583.971,****点击查看1132.229
33,****点击查看567.512,****点击查看1135.091
34,****点击查看226.741,****点击查看0918.790
35,****点击查看787.974,****点击查看0222.671
36,****点击查看065.174,****点击查看0151.152
37,****点击查看027.060,****点击查看0669.522
38,****点击查看312.266,****点击查看0160.981
39,****点击查看361.683,****点击查看018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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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点击查看293.096,****点击查看0701.545
42,****点击查看286.918,****点击查看0042.547
43,****点击查看340.911,****点击查看0050.820
44,****点击查看502.726,****点击查看9121.638
45,****点击查看641.602,****点击查看8764.397
46,****点击查看016.468,****点击查看8613.180
47,****点击查看397.789,****点击查看8610.452
48,****点击查看870.490,****点击查看9085.324
49,****点击查看873.978,****点击查看9246.394
50,****点击查看768.425,****点击查看9234.671
51,****点击查看696.043,****点击查看9272.676
52,****点击查看707.648,****点击查看9338.759
53,****点击查看807.253,****点击查看9318.322
54,****点击查看838.487,****点击查看9312.094
55,****点击查看875.319,****点击查看9308.301
56,****点击查看879.822,****点击查看9516.257
57,****点击查看945.781,****点击查看9736.706
58,****点击查看943.305,****点击查看0123.119
59,****点击查看833.351,****点击查看0647.330
60,****点击查看713.317,****点击查看0454.080
61,****点击查看590.289,****点击查看0992.721
62,****点击查看588.674,****点击查看0993.209
63,****点击查看507.192,****点击查看1005.861
64,****点击查看487.350,****点击查看100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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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区域坐标
序号 X Y
1 ,****点击查看932.390,****点击查看0763.962
2 ,****点击查看843.789,****点击查看0874.266
3 ,****点击查看869.263,****点击查看0885.056
4 ,****点击查看901.445,****点击查看0889.843
5 ,****点击查看031.316,****点击查看0851.276
6 ,****点击查看120.966,****点击查看0852.124
7 ,****点击查看101.704,****点击查看0782.726
8 ,****点击查看932.390,****点击查看076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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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储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拟出让范围内矿石量总计1890.3万吨,页岩油总计1964.64千吨,平均含油率10.39%;其中,探明**量(TM)矿石量472.9万吨,页岩油513.63千吨,平均含油率10.86%;控制**量(KZ)矿石量324.3万吨,页岩油361.26千吨,平均含油率11.14%;推断**量(TD)矿石量1093.1万吨,页岩油1089.75千吨,平均含油率9.97%。探明**量(TM)占总**量的26.14%,控制**量(KZ)占总**量的18.39%,探明**量(TM)+控制**量(KZ)占总**量的44.53%,达到详查要求。
含油率≥2.50%的矿石量2.1万吨,页岩油0.9千吨,平均含油率4.20%,均为推断**量(TD)。
含油率≥4.50%的矿石量1888.2万吨,页岩油1963.74千吨,平均含油率10.40%;其中,探明**量(TM)矿石量472.9万吨,页岩油513.63千吨,平均含油率10.86%;控制**量(KZ)矿石量324.3万吨,页岩油361.26千吨,平均含油率11.14%;推断**量(TD)矿石量1091.0万吨,页岩油1088.85千吨,平均含油率9.98%。
**开发利用情况:原矿业权人放弃并依法申请注销了采矿权,为重新设立的采矿权,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或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多目标管理: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矿产**开采回采率应符合行业标准;
2.依法缴纳**税、矿产**占用费等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3.遵守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河道、道路、铁路、水利设施、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
4.矿产**开采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是以各类工程名义违法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在矿产**开发全过程中,对**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建设**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应当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2.中标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3.中标人自觉接受发改、自然**、水务、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铁路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其他情况:
1.出让范围占用了五**沟、青北沟以及五**河、金场沟河道管理范围;
2.出让范围内包含五林镇**村北部部分房屋;
3.出让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有部分重合,但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区域,周边有大量居民房屋;
4.出让范围占用II级保护林地(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536公顷,其他草地8.7公顷;
5.出让范围边缘处与图佳铁路距离不足1000米;
6.****点击查看牧场范围存在部分重叠;
7.出让范围内有201国道横贯,周边涉及3条乡级公路,分别为:**村至西桥村公路、长沟至五林公路、**至陈堡公路;
8.出让范围周边(内部)有探明的4处文物遗址,其设定的保护范围不在出让范围内但与出让范围边界重合。
注:因上述情况造成无法开采相关区域内矿产**的风险,以及消除上述不利影响所需的资金支出均由投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
拟出让年限:14.5年。
起始价:106.4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应当具备对拟出让采矿权进行开采、加工的资金实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出让。
交易时间:同开标时间。
交易地点:同开标地点。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潜在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点击查看.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1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申请报名起止时间: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申请报名方式:同获取招标文件途径。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