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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320国道**大青互通至鹿山互通段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3)工程性质:改建
(4)行业类别:E4812公路工程建筑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富春街道、鹿山街道,改建起点位于大青互通南侧,终点位于鹿山互通南往北匝道合流鼻。
(6)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长度7.189km,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由26m的双向四车道拓宽至33.5m的双向六车道。**单洞三车道隧道1410m/1座,**全互通立交1座(其中797m主线桥、匝道桥2024.1m/6座,被交道桥22m/1座),老桥拼宽302.46米/3座(其中大桥208.04m/1座,中桥94.42m/2座),涵洞31道。本工程总用地45.13公顷,扣除安置用地3.333公顷后,主体工程及沿线设施用地41.797公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行政区 | 社区 | 敏感点 名称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距道路红线距离/m | ****点击查看中心线距离/m |
1 | **区富春街道 | | **学院(大青校区) | K12+570.790~K12+894.071 | 桥梁、路基 | 东 | 30 | 50 |
2 | | 新凉亭村 | K12+894.071~K13 | 桥梁、路基 | 东 | 20 | 38 | |
3 | **区鹿山街道 | 社区 | 栋山村 | K18+022.336~K18+620.667 | 桥梁、路基 | 东、北 | 紧邻 | 紧邻 |
4 | 社区 | 后石路村 | K18+022.336~K18+620.667 | 桥梁、路基 | 东、北 | 270(主线)/紧邻(匝道) | 300(主线)/紧邻(匝道) | |
5 | | 三合村 | 上里互通 | 桥梁、路基 | 西、北 | 紧邻(匝道) | 紧邻(匝道) | |
6 | | **村 | K18+620.667~K19+052.597 | 桥梁、路基 | 东、南 | 120(主线)/紧邻(互通) | 170(主线)/紧邻(互通) | |
7 | 社区 | 赵家村 | K19+052.597~K19+365.068 | 桥梁、路基 | 东 | 80 | 104 |
表2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生态环境)
影响类型 | 行政区 | 序号 | 敏感目标 | 位置关系 |
水环境 | **区鹿山街道 | 1 | ****点击查看水库 | 跨越 |
2 | 上里溪 | 跨越 | ||
生态环境 | **区 | 1 | 公益林 | 工程占用(红线内林地面积8.4251公顷,其中省级公益林0.2554,市县级公益林0.4507公顷)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混凝土拌合站作业、施工过程中开挖、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重型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气;沥青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桥梁建设涉水施工、开挖过程中的淤泥臭气,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道路行驶车辆排放的废气,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生产和生活,包括混凝土拌和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含油废水、桥梁施工废水、道路养护排水、生活污水等。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桥面径流污水,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工程弃渣、混凝土拌合站固废、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通过及时清运、临时堆场覆布遮盖,同时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有效防治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不产生固废,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
(4)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采取的隔声窗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做好工程车辆管理,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采取声屏障和绿化降噪林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工程全线基本以路基+桥梁+隧道形式,对于占用的农田、耕地、林地、水域等将通过“占补平衡”予以补偿,项目建设对区域用地格局及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不大。对于生态公益林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征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占地影响:工程永久性占地对评价区内的自然植被的破坏是长期的,不可恢复的,公路绿化又将弥补相当的生物量。施工扬尘会对周围植物的生长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影响植物的光**用;石灰和水泥可能会导致土壤板结,影响植物根系对水分和矿物质的吸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选择乡土植物种,并采取适地适树的原则,尽可能减少隧道开挖和建设对该区域植被和景观的破坏。
营运期: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3。
表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①渣土封闭式运输、防止工地起尘、道路扬尘、洒水、车辆冲洗等措施; ②弃渣设置毡布或塑料薄膜覆盖; ③全封闭混凝土拌和方式,拌合站距环境敏感点不宜小于200m。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期 | ①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②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③对上路车辆进行监管,严禁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①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含油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禁止排入周边水体; ②施工期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点击查看处理厂。 |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期 | 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
噪声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做好工程车辆管理,禁止鸣笛; ②选用低噪设备; ③设置临时隔声围挡; ④同步采取的隔声窗措施。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运营期 | 采取声屏障和绿化降噪林措施。 |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 | |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①弃渣外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及时清运; ②临时堆放必须覆布遮盖,同时四周设置围挡; ③混凝土拌合站收集的粉尘回用施工生产,建筑垃圾作物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规范处置 |
运营期 | 定期清扫路面,加强道路养护。 | 规范处置 | |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周围农田、植被。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随处而放或零散放置,减少占地影响; ③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如粪便、生活垃圾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尽可能减少隧道开挖和建设对该区域植被和景观的破坏; ⑤对于生态公益林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征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
运营期 | 加强工程周边绿植的管理和养护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320国道**大青互通至鹿山互通段改建工程符合《**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要求。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等级公路改建工程,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市交通网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防控。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320国道**大青互通至鹿山互通段改建工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时限自2025年07月24日起至2025年08月06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公众意见表见网页公示附件。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5年07月24日起至2025年08月06日。
十、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省**市**区富春街道龙浦街200号7-8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471
(2)环评机构名称:**省****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9306
(3)审批部门:****点击查看环境局 电话:0571-****点击查看2148
附件:
公示发布单位:****点击查看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