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发布日期:2024-08-23 09:38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蒙**—扎门乌德经济**区(**区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点击查看部队网围栏,西至边防哨所600米,北至边防禁区南边界。
功能定位:将规划区打造成为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进出口加工、跨境旅游及相关配套服务于一体的沿边地区的高水平开放平台、“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中蒙****点击查看的典范。
二、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中心大楼525室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0503
联 系 人:刘先生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九州一轨****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市**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邮 箱:****点击查看@bjjzyg.com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5899
联 系 人:郝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调查表的下载链接:
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及时回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起止日期为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