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9日我局拟对1个金属散热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点击查看923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点击查看中心2楼C04号窗口
附: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万件金属散热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点击查看开发区北山路151号中新智地智能制造产业园11号楼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点击查看**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200万元租赁位于江****点击查看开发区北山路151号中新智地(**)智能制造产业园11号整栋厂房,并购置CNC加工中心、自动点胶机、自动清洗线等生产设备,建设金属散热器生产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超声波脱脂及脱脂后清洗废水、高压冲洗废水、除油清洗线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产品测试废水、打磨除尘废水、空压机含****点击查看处理站(工艺:破乳+絮凝+混凝反应+高效溶气)处理后与间接冷却系统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点击查看**公司。 (三)本项目机加工废气由设备密闭管道收集,经机械过滤+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打磨台自带的水喷淋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点胶废气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冷却塔、空压机及风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铝屑、废刀片、不合格品、废焊材、废橡皮塞、废滤网、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或委外处置。废切削液、污泥、废油及油桶、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点击查看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