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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区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以 **发改审〔2023〕1070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由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点击查看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部分(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满月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马营村场镇排水管网、顶星村场镇排水管网,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6.8千米,建设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377.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38.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多个子项实施。本次仅对**区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点击查看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部分(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其余标段另行招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街道南**路六街36号 | 地址: | **市**区汉丰街道帅乡路458号附10号 |
联系人: | 明茜 | 联系人: | 周娅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5400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0569 | 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1079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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