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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点击查看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点击查看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点击查看工业园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点击查看工业园****点击查看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复【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园区财政预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园区境内约84.5km河道清淤疏浚,采用生态护坡、立式挡墙、防护栏、河堤水土保持等措施,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实施一支大沟、二支大沟与南干渠水系连通工程;实施张码东干渠与张施沟水系连通工程。****点击查看泵站及节制闸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远程启闭、智能化管理。****点击查看园区境内雨污管网改造,总长约16.4km,其中雨水管道约8.2km,污水管道约8.2km,并修复道路。**长约3公里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图纸审查、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方案、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概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可能涉及的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水保、环保、文保、洪评、环评、稳评等项目审批相关前置条件专项报告)】,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结束之日止。其中:设计文件编制周期为60日历天,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完成勘察工作;自勘察完成后,20个日历日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之日起20个日历日完成并提交施工图审查。 2.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1)和(2)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点击查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有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联合体中标无效。)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资格评审
评分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开标工作人员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点击查看园区创智空间3号楼41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7****点击查看626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三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7-****点击查看02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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