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清洗消毒能力提升项目的调试日期。
**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清洗消毒能力提升项目的调试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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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