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9日受理和拟审批睢宁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9日受理和拟审批睢宁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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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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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环境局2024年8月9日受理和拟审批****点击查看睢**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点击查看睢**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685;

传 真:0516-****点击查看0699;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2210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泽****点击查看睢**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市睢**沙集镇商湖村、沙魏线西侧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玖清****点击查看公司

受理日期

2024年8月9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1座110kV升压站,主变户外布置,本期**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1×50MVA,电压等级为110/35kV,本期110kV进线间隔1回(架空),远景规模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活污水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点击查看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不施工,可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通过采取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3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应当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内硬化地面、出入口道路无明显积尘,工地四周围墙外侧所管范围环境卫生保持干净;

(2)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应选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3)工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场地特别狭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应配备高压水枪进行冲洗,应确保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车厢及厢盖外部、底盘、轮胎等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4)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智慧工地系统和围挡喷淋系统,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

(5)全区域使用6针以上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6)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和拆除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

(7)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

(8)设置钢筋加工焊接作业棚,配备焊烟回收处理装置,禁止焊烟直排;

(9)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使用国家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10)制作并张贴扬尘控制承诺书,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施工围档达标、路面硬化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烟气排放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以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本项目升压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置后及时清运,不外排。

5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统一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基本回填,余土就地平整作为绿化、固化覆土,开挖后的土壤应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用于植被恢复、场地固化。

(2)施工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尽量缩短垃圾暂存的时间。废弃的沙石、混凝土等应按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回填或堆放,废包装物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二、运行期

6 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配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7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基础垫衬减振材料,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

8 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升压站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点击查看设备处理后,定时清运,不外排。

9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

升压站内变压器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和升压站运行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弃的铅蓄电池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网上(http://www.****点击查看.com)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附件(1)
1、公示本-睢宁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评报告(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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