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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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大岭山森林**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并配合选取单位进行成果报批,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止。
其他
仅承诺服务即可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完成项目资料收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申请。项目达到监测条件后,开始监测至项目完工。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本合同编制费暂定为251579.88元(其中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为:¥100,631.95元,②水土保持监测费用为:¥150,947.93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用最终费用以经批复的工程概算的**费为计费额,按《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试行)》(东水务函【2012】77号)及《关于对**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的补充意见》(东水务函【2014】909号)的79%计取。;水土保持监测最终费用以监测范围内施工合同价的总和为计费额,按《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试行)》(东水务函【2012】77号)及《关于对**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的补充意见》(东水务函【2014】909号)的79%计取
2025-07-02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