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二分公司]安徽水利二分公司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一标段)EPC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水利二分公司]安徽水利二分公司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一标段)EPC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0-30
云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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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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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片区乡村**(EOD)项目(一标段)EPC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二、招标内容:**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片区乡村**(EOD)项目(一标段)EPC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五、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日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点击查看中心提出,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1970;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点击查看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点击查看303,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点击查看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安****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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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0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8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云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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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20次, 占比 68.97%
重点地区: 云南, 中标 6次, 占比 20.6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3 次, 中标金额 6402236.8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7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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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无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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