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有关要求,《**省**县**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已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