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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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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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
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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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MFZMD****点击查看0794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改革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点击查看 ,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投资,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樟木头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点击查看水库、****点击查看水库、****点击查看水库、上南水库、****点击查看水库等。****点击查看水库为小(1)型水库,最大坝高27m,坝长219m,总集水面积为2.16㎞2。****点击查看水库为小(1)型水库,最大坝高22.5m,坝长212m,水库集水面积为2.06㎞2。****点击查看水库为小(2)型水库,最大坝高18m,坝长101m。上南水库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59044万m3,最大坝高49m。****点击查看水库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达到了432万m3,最大坝高37.5m,坝顶长128m。****点击查看水库、上南水库、仙泉水库、****点击查看水库设计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点击查看水库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点击查看3721.43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点击查看3721.43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537.26 元,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 443757.03 元;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新誉****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市****点击查看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点击查看水务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点击查看 ,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有): **省水务****点击查看公司 ,勘察单位: ****点击查看勘察院有限公司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樟木头镇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务安全治理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仙泉等3座水库专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2、仙泉、****点击查看水库坝顶路面硬化工程;3、****点击查看水库溢洪道右侧挡墙开裂修复及坝底排水沟整治工程;4、****点击查看水库主坝迎水坡硬化工程;5、镇属道路易涝积水隐患点排水设施改造工程;6、****点击查看水库安防设施工程;7、****点击查看水库等5宗水库大坝白蚁防治工程;8、****点击查看社区等3处山塘防溺水设施工程;9、购置应急抢险物资及水位监测设施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12 日,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年 05月 01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开工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事故或以上等级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附属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明施工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水安B”类证£“**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有关意见,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点击查看水务局已有本企业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仅水利工程项目勾选)

3.3.6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项目的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8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交易平台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30 分。开标会时间: 2024 年 09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开标室(7) 。

6.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90000 .00元。

6.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6.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ygp.****点击查看.cn/#/441900/index)、**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点击查看.cn)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入围筛选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电话: 0769-****点击查看1532 ;

地址: **市樟木头镇银**路1****点击查看中心9楼 ;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点击查看水务局 ;

电话: 0769-****点击查看8106 ;

地址: **市樟木头镇银** 1 ****点击查看中心一楼 ;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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