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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示范带“清溪生态农业产业园+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出具相应的项目成果文件 | ||
否 | ||
投资额(¥48,811,700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内提供成果文件初稿,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最终稿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以东水务函【2014】909号作为收费依据,最终按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同时结算价下浮20%。 | ||
否 | ||
否 | ||
2025-04-2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