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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机场2025年第一批航站楼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 | |||||||||
挂牌公告期 |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终结。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5 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受让,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本项目共20个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机场2025年第一批航站楼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项目简介 | 项目位于**省**市**区汉庄镇云瑞村**机场内,具体位置位于**航站楼内,新航站楼总面积27000平方米,可从事珠宝玉石销售,餐饮销售、百货品、特产等销售,**机场2024年旅客吞吐量为42万人次,预计2025年旅客吞吐量为47万人次。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9340M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135****点击查看7710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出租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由****点击查看(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本转让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本转让方转让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转让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分标的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评估报告载明的重大事项。 四、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报名单位股东、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点击查看集团及**机场相关领导、经办人存在重合的,不接受报名。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受让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四、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无应付而未付****点击查看款项。 五、【标的20机场内所有广告】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2.须具有媒体建设及运营经历,经营经历3年以上,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 3.提供近3年(2022至2024年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财务报表等),连续三年累计广告销售业绩不低于500万元(含); 4.信誉要求: (1****点击查看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受让方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机场2025年第一批航站楼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详见《**机场2025年第一批航站楼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 |||||||||
履 约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综合**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转让方与受让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转让方按标的现状与受让方交接。 三、在《综合**使用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转让方方返还标的后,转让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受让方退还承租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机场2025年第一批航站楼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综合**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签订《综合**使用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被确定为受让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受让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受让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书》(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具体详见附件); (二)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四)【标的20机场内所有广告】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相应的资格条件材料; (五)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签字、捺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详见《**机场2025年第一批航站楼综合**使用权有偿转让项目明细表》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处置方式 | 一、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价款或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转让项目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应对转让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转让项目标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转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转让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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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交易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0871-****点击查看5456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