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政检查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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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景区行政检查的具体实施,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关于印发**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项措施的通知》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委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本行政检查标准规范。

一、制定目的

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学习型”“专业型”执法队伍,为法治景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检查原则、主体、方式和范围

(一)检查原则:行政检查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规范、必要、适度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服务与监管并重,严禁过度检查、任性执法。

(二)检查主体:****点击查看大队在委托范围内,以**市****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实施行政检查。

(三)检查方式:主要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听取检查对象情况说明,查阅、调取、复制相关资料,组织实地调查、勘查,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范围:**湖景区内建设活动、设施设置、活动开展、不对外开放经营场所、景区市容环卫秩序等行政检查事项。

三、检查程序

(一)检查前准备

1.确定检查任务:执法大队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况,确定检查的具体事项,明确检查目的、对象、范围等。

2.选派检查人员:选派具备相应执法资格、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成员数量通常根据检查任务的复杂程度而定,同时明确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规范要求,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制定检查方案:执法大队根据确定的行政检查事项制定相应的行政检查方案并报委政策法规处审核,方案需经云管委行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实施。紧急情况需要实施现场行政检查的,要边实施边补办手续。

4.准备检查文书和设备:准备好《行政检查审批表》(经大队长签字后,报委政策法规处审核,经行政负责人签字批准)、《行政检查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档,一份送达被检查人。文书背面应当印制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以及用于检测、记录的设备等。

(二)检查实施

1.表明身份:到达检查现场后,检查人员应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的依据、目的和内容等。

2.现场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收集证据和信息。查阅资料包括查看被检查对象的台账、合同、记录等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是对场所、设施、产品等进行直观检查;询问相关人员则是向被检查对象的负责人、员工等了解情况,询问时要做好记录。

3.制作检查笔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相关证据等。笔录需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若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检查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情况。

(三)检查处理

1.当场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情节轻微、可以当场纠正的问题,要加强指导服务,坚持整改为先,指导服务被检查人整改到位,帮助被检查人防微杜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规范。

2.后续处理:若发现违法行为或存在严重问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方式可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罚等。

3.告知权利:无论作出何种处理决定,检查人员都要告知被检查对象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以及行政检查结果、网上公示查询途径等。

(四)检查结果公示与归档

1.公示:行政检查实施完成后,检查人员要及时按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指导常用文书规范》中《**市****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行政检查信息公示》样例填写检查结果,报委政策法规处审核、公示。

2.归档:检查人员应在行政检查结束后3日内将检查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检查笔录、证据材料、处理决定等,****点击查看大队进行统一整理归档,以便后续查阅和监督。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行政检查主要包括景区内工地施工、市容环卫秩序、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行政许可和备案实施情况等内容。具体检查内容及准详见附件。

五、行为禁令

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六、柔性执法与监督

首违不罚:对首次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导为主,不予处罚。

对守信被检查人减少检查频次,实行“无事不扰”。

做到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之外无检查。

执法监督:将行政检查行为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

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热线(0516-****点击查看0297)。

七、责任追究

对违规检查的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规范,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构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

八、附则

标准更新: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以及上级政策文件精神,适时对检查标准规范进行动态调整。

解释权:本标准规范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

附件:检查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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