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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化工园区安全认定有毒有害气体远程检测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点击查看财政局 |
相关公告 | | ||
2025-01-13 14:10 |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化工园区安全认定有毒有害气体远程检测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4-2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四、评审日期:2025年1月13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标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点击查看001001 | 化工园区内企业所释放的PM2.5、PM10、TSP、NO2、Nox、No、SO2、CO、O3、苯、甲苯、二甲苯、甲醇、VOCs、TVOC、甲醛、HS、VOC、HCL、NH、丙烯酸、丙烯酰胺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实时检测。包含12处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12处多气体报警仪,1处观测型高空热成像双光谱感知终端及集成服务运维服务 | ****点击查看 | 市**路中段95号(黄河路口南100米路东) | ****点击查看700.00 |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蔡仲江、邵志胜、段周鹤(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执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19096.4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025年1月14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大道与中兴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高宏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9280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05室
联系人:郭森林
电话:0371-****点击查看2255、137****点击查看5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森林
电话:0371-****点击查看2255、 137****点击查看5887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3日
●[中标结果公告] 化工园区安全认定有毒有害气体远程检测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磋商文件(1).pdf |
●[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告盖章.pdf |
●[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