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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水利建设工程拟中标单位公示书
兹有建设单位****点击查看的龙超线周边地块土壤管控工程(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 1日至2025年 8 月 4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方式:招标人:0571-****点击查看8245、水利招标办:0571-****点击查看2548,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点击查看招标办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附拟中标工程简况: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工程名称 | 龙超线周边地块土壤管控工程 | 工程地点 | 临平区 | ||
中标单位 | 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万元) | 工期 | ||
****点击查看 | 王玉飞 | 2784.7889万元 | 75日历天 | ||
中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时间 | 2025.7.31 | 公示时间 | 2025.8.1-2025.8.4 |
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名称:杭钢单元GS1302-03/08/11/12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发包人:**市****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公示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2025年8月1日
临平区水利建设工程拟中标单位公示书
兹有建设单位****点击查看的龙超线周边地块土壤管控工程(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 1日至2025年 8 月 4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方式:招标人:0571-****点击查看8245、水利招标办:0571-****点击查看2548,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点击查看招标办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附拟中标工程简况: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工程名称 | 龙超线周边地块土壤管控工程 | 工程地点 | 临平区 | ||
中标单位 | 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万元) | 工期 | ||
****点击查看 | 王玉飞 | 2784.7889万元 | 75日历天 | ||
中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时间 | 2025.7.31 | 公示时间 | 2025.8.1-2025.8.4 |
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名称:杭钢单元GS1302-03/08/11/12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发包人:**市****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公示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