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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中心装饰安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中心装饰安装工程项目 | **省**市**区宁围街道奔竞大道3300****点击查看中心钱湾生物港一期18幢1层102室 | ****点击查看 | 企业选址于**省**市**区宁围街道奔竞大道3300****点击查看中心钱湾生物港一期地块内租赁一幢研发厂房,场区总占地面积为1445m2,场区内总建筑面积为6890.84m2,厂房建成后,企业拟投资10500万元,在该厂房内进行日用化妆品的研发项目,新购置磁力加热搅拌器、顶置式机械搅拌器、均质机、电热恒温水浴锅、离心机等设备,进行日用化妆品研发。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细胞检测,护肤霜乳的研发,化妆水的研发,洁面膏的研发。 | 本项目环评全本已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①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②****点击查看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研发和检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经一楼污水处理间絮凝沉淀+紫外消毒灭活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网管,****点击查看处理厂处理达到《****点击查看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点击查看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达到《****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至钱塘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检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极少量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后经23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各类噪声设备均放置室内,并采取合理的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合理分散布置噪声源。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实验废液、实验废材料、废样本、纯水机老化过滤材料、废空调过滤器滤芯、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滤芯、 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废物作为一****点击查看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