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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2024-2026年度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磋商,于2024年08月28****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采平台发布磋商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公告。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根据《****点击查看集团2024-2026年度企业年基金受托管理采购项目标准磋商文件》规定,现将相关问题反馈如下:
一、《评分细则》中有关问题的反馈1、“体系认证”的问题。企业年金属于金融类产业,从事年金行业的单位很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建议取消。2、“类似业绩”中,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数据管理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数据报送和数据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监局函[2023]1号)规定,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客户信息不能私自提供。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因企业年金实质上是信托计划,企业缴纳企业年金并不需要开具发票,因此无法提供发票;另外提供加盖业务公章的业主证明资料,无法提供。可否由供应商提供打码的年度受托报告,报告上的“企业年金基金期末余额”可以体现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规模。
二、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标准/要求”中第3点,应该是受托人按照采购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按照单一计划模式运作,力争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而不是“按照集合计划模式运作”。
三、建议 因时间太紧迫,建议延迟投标时间。以上意见与建议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答复1:取消“体系认证”评分条款,具体详见修改后的磋商文件。
答复2:该条款已做调整,具体详见修改后的磋商文件。
答复3: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标准/要求”中第3点“按照集合计划模式运作”修改为“按照单一计划模式运作”。
答复4:开标时间作相应调整,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问题2:1、招标文件第9页,评分细则-符合当次采购服务特性的商务条款:标书原话: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2024年)平均收益率【单一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4%,计3分;3.5%≤近五年平均收益率【单一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4%,计2分;0%≤近五年平均收益率【单一计划(固定收益类组合)】<3.5%,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该类组合投资运作未满五年或者未运作的不计分。2.供应商近5年(2020年-2024年)平均收益率【单一计划(含权益类组合)】≥2%,计3分;1%≤近五年平均收益率【单一计划(含权益类组合)】<2%,计2分;0%≤近五年平均收益率【单一计划(含权益类组合)】<1%,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该类组合投资运作未满五年或者未运作的不计分。注:以人社部官网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为准。质疑:1、2024年全年未过完,人社部暂未出数据摘要,数据采集时间的近5年截止日期可否为2019年~2023年2、业绩数据来源是否是以人社部官网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情况标为准3、平均收益率是否为算术平均
答复1:数据采集时间的近5年截止日期为2024年2季度公布的数据摘要。
答复2:以人社部官网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情况表为准。
答复3:近五年平均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
问题3:评分标准:需提供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主证明、发票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
企业年金合同中不会体现企业年金管理资产金额,且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数据管理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数据报送和数据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监局函[2023]1号),受托人在商业竞标中使用年金基金数据时,需要向人社部门报送后才可提供。
答复:该条款已做调整,具体详见修改后的磋商文件。
问题4:招标文件第9页,评分细则-体系认证-标书原话: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1分。质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目的证实生产厂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以及产品的使用和用后处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要求,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为证实厂商可减少企业经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和各类伤亡事故.年金属于金融类产业,并不涉及以上证明体系,此项是否符合年金评标标准。
答复:取消“体系认证”评分条款,具体详见修改后的磋商文件。
问题5:招标文件第50页,服务标准/要求第3点原文:受托人按照采购人意愿,为受益人进行管理,按照集合计划模式运作,力争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但在文件第49页,一,项目基****点击查看集团采用的是单一计划类型。请明确本次招标的年金计划运作类型
答复: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标准/要求”中第3点“按照集合计划模式运作”修改为“按照单一计划模式运作”。
(二)各潜在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6日14点,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6日14点20分。开标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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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