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10月15日对《****点击查看**公司**县坪河霞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了《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27-****点击查看898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尚府路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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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