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关于2023年度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通知
各县级参评企业:
为推进落实“信用**”建设总体要求,深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4〕5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18家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初评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共15天)。
二、公示期间,可通过及时登录****点击查看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请参评企业及时查询评价结果。若有异议,按照操作流程提交申诉材料。
联系人:曾蓬,电话:023-****点击查看2533。
附件:**县2023年度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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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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