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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和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业主的通告
**农通告〔2025〕1号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各水产新型经营主体、养殖渔民:
为贯彻落实《****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公开征集2025年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和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业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
1. 建设内容:支持配备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重点支持购置提升效率、品质、**节约、生态环保和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分拣清洗、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设施以及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
2. 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申报补助金额不超过217万元。
3. 支持对象:具有水产品加工基础的水产养殖主体。
(二)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1. 建设内容:支持完成1630亩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主要包括塘形调整、池埂整理、池底改造、进排水系统和电力、生产道路、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养殖尾水达标治理(主要包括复合人工湿地、三池两坝、四池三坝、底排污等)、水质监控、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方面(其中养殖尾水达标治理为必须建设内容)。
2. 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申报补助金额不超过489万元。
3. 支持对象:50亩以上规模化水产养殖主体。
二、申报主体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的渔业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养殖渔民。
2. 申报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的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水产品加工基础。
3. 申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主体需拥有集中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拟开展养殖尾水达标治理施设建设区域为非基本农田,占池塘面积6%—10%。
4. 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可靠,无不良记录,具备项目所需的自筹资金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
5. 承诺遵守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愿意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申报程序
1. 自主申报: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主体,请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送至所****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初审。
2. 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 县级核查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需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投资预算、自筹资金承诺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4. 确定业主:根据核查评审结果,择优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业主。
四、项目实施方式
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即业主先行投入建设,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30****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 请各镇(街道)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渔业经营主体踊跃参与,共同推动我县渔业现代化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告。
附件: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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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咨询联系人:毕琳格;联系电话:0830-****点击查看059)
附件
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池塘所在地址 | ||||
水产养殖面积(亩) | 申报项目 名称 | |||
基本条件 | 该池塘位于 河 米范围内,主养品种为XX,年产量约XX斤,水源来自于XX(提灌、自流、地下水、无水源)。 | |||
具体建设内容及投资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申报补助(万元) | |
例如:采用C25+钢筋网,加固塘埂100米 | 10 | 3 | ||
合计 | ||||
****点击查看办事处)审核意见 | (是否同意实施) 负责人签字: XX****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盖章)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