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金百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 澄清说明

观山湖区金百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 澄清说明

发布于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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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一、原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经营期限:31”

澄清为: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1.5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1.5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完工验收指按照附件《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开展的验收工作);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为30年。”

二、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1 09:30。延期至2025-04-03 09:30。

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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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