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亚航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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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报废处置 |
资产类别 | 船舶 | 名称 | 长亚五号 |
船籍港 | ** | 船长(米) | 98 |
船宽(米) | 16.23 | 型深 | 6.1 |
总吨 | 3150 | 船体材料 | 钢质 |
主机型号 | 内燃机 |
资产类别 | 船舶 | 名称 | 长亚三号 |
船籍港 | ** | 船长(米) | 88.6 |
船宽(米) | 14.8 | 型深 | 5.5 |
总吨 | 2352 | 船体材料 | 钢质 |
主机型号 | 内燃机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长三号”散货船,具体参数为:总长:88.60m,船宽:14.80m,型深:5.50m,建造日期:2009年08月25日;“长亚五号”散货船,具体参数为:总长:98.00m,船宽:16.23m,型深:6.10m,建造日期:2009年09月16日。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税率3%****点击查看税务局认定为准)。 3.转让方需申领转让标的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务院《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拥有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拆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文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且****点击查看船厂,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需**转让方进行审核。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与转让方签订《船舶拆解合同》,并按照《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及船籍港所在地有关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统称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拆解后,提供符合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的相应资料给转让方。 4.本项目同步在****点击查看发布,项目****点击查看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点击查看开发区**村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 | **长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书面)会议资料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交易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无论采取协议转让或竞价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处置,本项目受托服务机构**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确认。在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需按照挂牌公告要求向本项目受托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受托服务机构初审后出具的资格初审文件作为意向受让方报名材料在递交受让申请时一并提交。挂牌期满后,意向受让方需全力配合转让方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最终受让资格确认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复审完成后,**联交所根据转让方出具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组织交易。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当在《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意向受让承诺书》、《现场踏勘须知》附件,在信息披露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意向受让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按照要求递****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润滑油。交接时,船上如有剩余燃油、未使用润滑油则由受让方接收,买卖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上记载的实际加油单价计算;受让方应在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船舶交接协议及船舶实际交付之前一次性将剩余油款付清、未经使用的润滑油款等款项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账号,转让方提供相应发票。 8.受让方应在自**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剩余燃油费用、拆解保证金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交接确认书》,自《船舶交接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标的资产运离转让方区域(由于转让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除外)。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装载清运逾期现象,每逾期1个日历日向转让方支付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逾期15个日历日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不退还转让价款。 9.本项目标的资产仅限报废拆解处置,受让方须按照《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标的物进行拆解并配合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注销手续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手续。****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拆解计划安排下达后的30日内向转让****点击查看海事局要求的办理标的资产注销手续以及船籍港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的申请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所需的相关拆解证明材料。 10.受让方应在签订《船舶拆解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30万元作为拆解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确认收到拆解履约保证金后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受让方在交接地与转让方交接后至船舶拆解目的地途中未给转让方带来不良影响事件、完成船舶拆解并提供符合办理标的资产注销手续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手续所需的的相关船舶拆解证明材料后,拆解履约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 11.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处置,意向受让方应全力配合转让方展开对其的尽职调查。尽调在挂牌期满后的资格确认阶段,意向受让方需全力配合转让方展开对其的尽职调查,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进一步与转让方进行交流。转让方保留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最终受让资格确认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5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点击查看船厂、武湖窑头飞旋码头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185****点击查看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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