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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市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静、**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划定**市禁止鸣笛区域项目承担单位。
不超过13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国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提交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查询截图证据,以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四)项目报价函(含服务内容明细);
(五)本项目服务方案;
(六)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函;
(七)相关业绩清单和证明;
(八)技术团队人员相关证书;
(九)其他技术能力、相关资质、机构获**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局。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六、申报相关事宜
(一)提交时间:2025年3月17日-20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地点:海****点击查看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6019室;
(三)联系人:周金萍,联系电话:0898-****点击查看9109。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