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G352**县桃林至大水公路改扩建TDSG-1标二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论证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3个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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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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