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LZZC2024-G1-990701-HCZX)质疑答复函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LZZC2024-G1-990701-HCZX)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4-08-20

质疑人:中国****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劳华勇

委托代理人:廖玲慧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潭中东路5号

质疑人于2024年8月15****点击查看公司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质疑函》,对该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参数虚假响应。

事实依据:根据****点击查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点击查看)中标结果公告附件报价明细表中标供应商提供是**瑞森****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的NM60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和NS1000 型声源分析仪,但根据**瑞森****点击查看公司公开的产品资料,可知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更不存在“重要技术参数的条款全部满足,有5项或以上重要技术参数优于要求,且对用户的使用有实质性的帮助与提高的”情况,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参数虚假响应。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1.经复核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NM6000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和NS1000 型声源分析仪”设备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件后,我公司立即向中标人发出质疑事项协查函,请其对质疑内容进行说明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据中标人(****点击查看公司)回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贵方提供的网站内容为旧版产品技术参数,经过产品和技术升级迭代,最新产品的性能和技术参数都已得到提升,网站内容未及时更新。

(2)贵方提供的产品手册彩页为旧版材料,包括**瑞森****点击查看公司地址信息及产品和技术参数均已更新。

中标人(****点击查看公司)回函中对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均提供了**瑞森****点击查看公司加盖公章的相关参数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点击查看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支持!

****点击查看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