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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批)5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确认,质疑事项成立。现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条)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批)5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严店乡工业聚集区经二路5号
中标金额:702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02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炊用燃气大锅灶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新开创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SDGT40-A型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13台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8500元/台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正操(组长)、卜高峰、汪华、胡俊、王中前、孙德霞、丁井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21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
地 址:**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县**镇青年路67号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5190、138****点击查看9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青****点击查看花园10号楼102-202号
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元、丁井利(采购人)、易彤(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86****点击查看5190、138****点击查看9161(采购人)、166****点击查看8509(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投标响应表